拆掉包装、上身试穿,对着镜子左瞧右看,一通“操作”后,市民刘女士皱起了眉头。思索一会儿,她拿起手机预约了快递员上门取货,“尺码太大,还有色差,这件衣服得退掉。”11月14日,记者采访发现,“双11”快递派送刚进入扫尾阶段,但由退换货带来的退件小高峰又来了,其中以服装类商品为主。
“因为‘双11’有优惠嘛,比平时便宜很多,所以就想着先买了再说,但总有一两件不合适,只能退掉。”市民刘女士坦言,好在这几件衣服都赠送了运费险,所以寄回去没有额外花一分钱。
随后,记者采访了多位快递员得知,“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”等条款的实施,让消费者有了“后悔权”,退换货很方便,近期主要以衣服和鞋子退换的最多。消费者对于退换货的原因,则集中于尺码版型不符、实物有色差、上身效果不好、面料比较差等。而诸如零食、电器、化妆品等,除非出现质量问题,一般消费者很少退换货。
据了解,当出现纠纷时,消费者可以及时维权。维权分为投诉和申诉两种渠道,其中投诉是面向企业而言的,申诉是指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。向快递企业投诉,一般来说需要拨打快递企业全国统一的投诉电话。如果已向快递企业投诉,但七天内没有任何处理结果,或者已向快递企业投诉,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,还可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。记者 李涛 太原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