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 | 东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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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码 | L |
风格 | 波普 |
工艺 | 其他 |
厚薄 | 普通 |
货号 | GB 18401 |
款式 | 裤套装 |
面料 | 锦纶 |
图案 | 格子 |
颜色 | 白色 |
流行元素 | 蝴蝶结 |
货源类别 | 订货 |
适合季节 | 秋季 |
品牌 | STC |
面料成分 | 涤棉 |
主图来源 | 实拍无模特 |
袖长 | 长袖 |
是否连帽 | 不连帽 |
版型 | 宽松型 |
领型 | 高领 |
衣长 | 加长款100cm<衣长 |
是否套装 | 是 |
衣门襟 | 暗扣 |
组合形式 | 单件套 |
袖型 | 常规袖 |
上市年份/季节 | 2015夏季 |
里料成分 | 棉 |
服装上所需的质检报告GB 18401
一,GB18401-2010全套定义:
GB 18401-2010指**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
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。
本标准代替GB 18401-2003《**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。
检测方面有不明白或需帮忙,请随时联系 贺生 18825813343 qq747824377
二,GB18401-2010全套标准范围:
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。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。
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。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。
注: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,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**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三,GB18401-2010全套标准引用文件: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。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**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*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。
GB/T 2912.1 纺织品?甲醛的测定 **部分:游离水解的甲醛(水萃取法)(GB/T 2912.1-2009,ISO 14184.1:1998,MOD)
GB/T 3920?纺织品?色牢度试验?耐摩擦色牢度(GB/T 3920-2008,eqv ISO 105 X12:2001,MOD)
GB/T 3922?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(GB/T 3922-1995,eqv ISO 105-E04:1994)
GB/T 5713?纺织品?色牢度试验?耐水色牢度(GB/T 5713-1997,eqv ISO 105-E01:1994)
GB/T 7573?纺织品?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(GB/T 7573-2009,ISO 3071:2005,MOD)
GB/T 17592?纺织品?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
GB/T 18886?纺织品?色牢度试验?耐唾液色牢度
GB/T 23344 纺织品 4-氨基偶氮苯的测定
四,GB18401-2010全套分类要求:
A类:是指婴幼儿用品,适用于24个月或身高80cm及以下婴幼儿所用纺织品和纺织制品。对于婴幼儿和儿童用品界定困难者,又没有明确说明不适用于24个月以下婴幼儿的,一般按A类婴幼儿用品对待,如儿童毛巾。
A类产品一般包括:
1、婴幼儿内衣:如宝宝套装、婴幼儿套装、连体装、婴幼儿背心、肚兜、内衣、袜子;
2、婴幼儿外衣:如各类外衣、开裆裤、裤子、棉服、斗笠(斗篷);
3、婴幼儿床上用品:如床单、床罩、被、毛巾被、毛毯、绒毯、线毯、枕套、枕巾;
4、其他婴幼儿用品:尿布、尿裤、尿不湿、围嘴、毛巾、手帕、手套、帽子、布鞋。
B类:指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。
B类一般包括:
1、贴身内衣:指紧贴皮肤穿着的衣服,通常对身体的覆盖面积很小,产品几乎与身体紧密接触。如文胸、胸衣、腹带、紧身衣、胸衣衬裙、内裤、背心、汗衫、连裤袜、睡衣、晨衣、浴衣、泳装等贴身内衣。
2、中衣:穿在贴身内衣外面,通常外面还要有外衣,或者只在家穿着的衣物,穿着中其绝大部分是贴近皮肤。如:棉毛衫裤、衬衫、女罩衫、衬裤、羊绒衫、毛针织内衣、线衣、保暖内衣、短衬裙、晚礼服、家庭便服等。
3、可外用中衣:穿在贴身内衣外面,通常外面可以不必再套穿外衣,有的也可以套穿一件外衣,穿着中其绝大部分是贴近皮肤的。如:T恤衫、针织工艺衫、衬衫、女罩衫、连衣裙、旗袍、和服、沙滩装、休闲装、背心裙、连衣裤、背带裤、舞蹈服、体操服、田径运动服、球类运动服、比赛服等。
4、单外衣(可不套外衣):套穿在中衣外面,可作一般外衣,很多情况下是直接套穿在内衣外面,其绝大部分也是贴近皮肤的,没有声明服装类别的单服装,均按此类。如:短裤、西裤、便裤(除粗纺呢绒)、休闲裤、西服裙、长裙、短裙、套裙、裙裤、休闲服装、免烫服装、牛仔服装、单服装、单便服、中式罩衫、运动装等。
5、家用纺织品:直接或可能接触皮肤使用的用品。如:纱巾、围巾、脖套、手帕、头巾、浴巾、地巾、浴帘、沙滩巾、餐巾、沙发(椅)套等、床单、床笠、纺织凉席、兼作床单的床罩(单)、被子、绗缝被、毛巾被、毛毯、线毯、绒毯、被套、枕套等。
6、其他制品:如擦脸巾、袜子、手套、帽子、护套(护肩、护肘、护腕、护腰、护膝、护腿等)、成人尿不湿、失禁垫布、鞋垫、品罩、护耳套等。
C类: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。
C类一般包括:
1、中衣:必须穿在其他内衣或中衣外面。
2、外衣 :不直接接触皮肤,穿在其他中衣或外衣外面。
3、家用及其他纺织制品:床罩(多层复合)、被芯、围裙、地毯等。
五,GB18401-2010全套测试项目及技术要求:
5.1?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见表1:
项目
A类
B类
C类
甲醛含量/(mg/kg)
20
75
300
pH值(a)
4.0~7.5
4.0~8.5
4.0~9.0
染色牢度(b)/级
耐水(变色、沾色)
3-4
3
3
耐酸汗渍(变色、沾色)
3-4
3
3
耐碱汗渍(变色、沾色)
3-4
3
3
耐干摩擦
4
3
3
耐唾液(变色、沾色)
4
——
——
异味
无
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(c ) (mg/kg)
禁用
a 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非**终产品,pH值可放宽大至4.0~10.5之间。
b 对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**终产品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;扎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要求;耐唾液色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。
c 致癌芳香胺清单见附录C,限量值 ≤ 20 mg/kg
5.2?婴幼儿用品应符合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,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产品的技术要求,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产品的技术要求,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。
5.3?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"婴幼儿用品"字样。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(例如:A类、B类或C类)。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。
注:一般适于身高10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。
六,GB18401-2010全套项目试验方法:
6.1?甲醛含量的测定按GB/T 2912.1执行。
6.2?pH值的测定按GB/T 7573执行。
6.3?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GB/T 5713执行。
6.4?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的测定按GB/T 3922执行。
6.5?耐干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GB/T 3920执行。
6.6?耐唾液色牢度的测定按照GB/T 18886执行。
6.7?异味的检测采用嗅觉法,操作者应是经过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。
样品开封后,立即进行该项目的检测。检测应在洁净的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。操作者洗净双手后戴手套,双手拿起试样靠近鼻腔,仔细嗅闻试样所带有的气味,如检测出有霉味、高沸程石油味(如气油、煤油味)、鱼腥味、芳香烃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,则判为"有异味",并记录异味类别。否则判为"无异味"。
应有2人独立评判,并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。如2人检测结果不一致,则增加1人检测**终以2人一致的结果为样品检测结果。
6.8?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按GB/T 17592和GB/T 23344执行。
注:一般先按GB/T 17592检测,当检出苯胺和/或1,4苯二胺时,再按GB/T 23344检测。
检测方面有不明白或需帮忙,请随时联系 贺生 18825813343 qq747824377